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展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发展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根据我局制定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进一步完成台账梳理工作;二是已完善了《福贡县发展改革局每周例会集中学习制度》《中共福贡县发展改革局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措施和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完善《福贡县发展改革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按要求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和学习档案制度。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关于“履行统筹协调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对信息归集、管理等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信息报送考核机制,对迟报、漏报部门进行严肃问责。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福贡县共有34个县直部门提供10494条可公开信用数据,其中“双公示”共报送数据1560条,法人行政许可598条,自然人行政许可838条,法人行政处罚63条,自然人行政处罚61条,迟报392条,数据重复5条,入库1555条;数据合规率99.68%。报送守信激励案例2篇、失信惩戒1篇,联合惩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企业1家、个人24人次;全年信用修复35条,完成修复27条,未完成8条,完成率为77.14%。录入融资信用数据670条;完成关于信用信息建设短板信息约稿一篇。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四)关于“履行重点职能职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大清廉福贡牵头行动推进力度。一是在“阳光行动”方面,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以及县委关于“清廉福贡”建设总体部署,围绕项目审批全流程监管,推进项目审批监管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着力加强项目审批权力监督和制约,阳光行动共涉及8个部门44条措施,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全部完成销号。二是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推进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9月份调度会。逐项逐条分析2022年以来服务市场主体日未办结的37条事项,各单位围绕服务市场主体日未办结事项进行了交流研讨,梳理出近期可整改销号的有10项,需拟定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的25项,需要作情况说明提出整改销号的2项。2025年1月8日制发提醒函对未办结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根据督促结果,未办结的37条事项中,目前已完成销号14项,需长期跟踪办理23项。
2.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县发展改革局党组加强督促,于2024年8月28日鹿马登乡临时粮食仓储点为除湿器设置专门的排水管,将随意安放的线头整齐安放,将仓库停放的车辆和堆放的易燃木料移出。并将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仓库的安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粮库管理制度执行。
3.加强安置点剩余房源管理。深入一线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剩余房源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做好剩余房源的盘活和管理工作,并通知剩余房源出租方严格审核筛选租赁对象。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持续推进
(五)关于“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关于矿产品公司体制改革多次、重复上访问题,根据2024年10月17日中共福贡县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县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的提醒函》(〔2024〕-20)文件要求,及时向县信访局报送相关信访人员《信访事项结案报告》,鉴于9月24日由州信访局组织在福贡召开怒江州信访事项复核听证会后,至今为止没有最新信访态势,故我局向福贡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了结案申请。同时,对信访人等6人安置补偿问题,清算组已拟制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二是上帕镇社区出现拖欠6名城乡社区服务岗工资信访问题,已经完成上访人员答复及回访工作,乡村两级积极筹措资金,已完成补贴资金补发。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持续推进
(六)关于“制度建设和执行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福贡县发展改革局内控制度》和制定了《福贡县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项目建设内控制度》,明确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下支出由后扶办班子集体研究,10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由后扶办班子研究后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支出。并组织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集中学习,确保今后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新采购设备已按照《福贡县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采购配置标准的通知》(福财发〔2023〕193号)文件要求执行购买配置。固定资产规格型号已完成完善录入资产系统。三是已制定《县发展改革局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在公文处理中严格按照该办法完成公文的拟稿、核稿、审签、签发等程序。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完善了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及时纳入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2024年参加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会议6次,开展督导指导工作1次,开展党组廉政谈心谈话1次。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八)关于“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及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周例会上进一步组织学习了《福贡县发展改革局内控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会计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方面的法规制度,明确各环节岗位人员责任,规范执行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二是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马吉乡克色朵村产业路硬化工程已完工且完成工程收方工作。三是县移民搬迁安置办2023年多拨付怒江明谷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县城安置点民族用品加工帮扶车间改造项目款5400元,已追缴并上交了县财政。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九)关于“项目督促、管理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1年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于2024年9月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文件,重点传达学习了当下项目资金拨付比例的具体要求。2022年以来我局只负责监管,未实施项目。二是对福贡县江西安置点脱贫巩固后续管理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子屏均处于闲置状态问题,通过争取相关资金,目前资金已争取到位,正在开展修复工作。三是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达不到要求问题。马吉乡古当村、上帕镇珠明林村、石月亮乡石门登村以工代赈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马吉乡乔底村、石月亮乡石门登村、上帕镇腊竹底村、施底村以工代赈项目已按照批复目标任务足额支付劳务报酬。四是福贡县粮食中心储备库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粮食储备库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厂房建设,准备开展初步验收工作。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持续推进
(十)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福贡县发展改革局内控制度》及《福贡县发展改革局会议制度》,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集中学习。同时,加强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收支,并倡议全局干部职工在州内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二是县后扶办对已拨付的资金全面回头看,对未完善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做了全面整改完善。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聚焦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十一)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常态化组织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每月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提交党组研究;二是对照党员发展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材料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严格按党员发展程序开展工作。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十二)关于“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福贡县发展改革局会议制度》,严肃党组会议的召开程序,规范会议记录,自县委巡察以来,未出现一天召开多次党组会议的情况;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自县委巡察以来,未出现非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议上表态、非班子成员在班子会议上表态的情况,在今后工作开展中严格按制度执行;三是严格规范会议议事决策,各股室、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及分管领导在会前充分准备会议材料,会上党组(班子)成员对会议事项逐个讨论、表决,会后办公室专人负责详细记录会议讨论过程及表决结果。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十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党组会及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完善《福贡县发展改革局会议制度》,办公室做到会前通知到位、各股室、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及分管领导会前材料准备到位、党组(班子)成员协商和讨论到位,确保议题成熟;会议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经表决后作出决策,做到充分讨论,民主决策,对重大事项做到明确执行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时跟进;会后办公室专人负责详细记录会议讨论过程及表决结果。二是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和行政审批等工作均由副职领导分管和提交相关议题,自县委巡察以来,未出现主要负责人在会上提交议题的情况。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四、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十四)关于“巡察整改台账不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二是成立了发展改革局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各项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及责任股室,要求办公室要及时跟进问题清单整改进度,直至问题清单销号;三是设立了“整改专柜”,加强了整改台账的管理。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十五)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一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现有粮食仓库仓储条件不达标,新的仓储建设推进缓慢,储备保障能力弱”问题:现有粮库储备粮油落实规模为大米500吨、油脂20吨,达到上级下达的规模要求。并投入资金45.29万元,对鹿马登粮库4间仓房进行粮库信息化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了福贡县储备粮智能化监控全覆盖。仓内粮情监测、库区关键点位监控已全覆盖,覆盖率为100%。新建粮食储备库已基本完成建设,筹措资金147万元实施粮食储备库智能化项目,进一步提升粮库储备保障能力。(基本完成,持续推进)
2.2022年至2024年度审计监督检查5轮次反馈截止2024年7月的12个问题:一是(福审报〔2022〕5号)中“(一)改变项目借款用途”“(4)2018年11月,福贡县马吉乡人民政府从福贡美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拨入易地扶贫搬迁征地拆迁款中列支原规划搬迁安置点马吉村基底集中安置点征地拆迁费用1 380 728.43元。2019年3月,由于存在地质隐患等原因,根据《福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马吉乡基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地点的批复》(福政复〔2019〕57号)同意调整建设地点,现该地块已用于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问题,根据《福贡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定马吉乡基底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用做垃圾焚烧场的批复》(福政复〔2023〕79号)将该地块作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设施。(完成整改)二是(福审报〔2022〕5号)中“(五)向企业借款179000000元,存在债务风险。”“福贡县美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笔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征地拆迁及项目前期费用179 000 000元。按照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已逾期。截至2022年3月,福贡美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偿还本息231 328 898.69元,其中:本金179 000 000元,融资回报52 328 898.69元(按约定融资回报4 329 625元,未按约定时间还款融资回报47 999 273.69元),还款资金来源尚未落实,存在债务风险。”目前已归还本金1000万元,因无资金来源,企业无力偿还,研究将部分借款债务纳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进一步化解相关债务问题(持续整改);三是(福审报〔2022〕5号)中“(六)拖欠工程价款及项目勘测、设计、可研及监理等费用36 087.36万元。”“1.截至2022年3月底,福贡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已完成竣工决算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拖欠应付工程款及勘测、设计、可研及监理等费用35 626.20万元,其中:应付项目工程款32 368.29万元,项目勘测、设计、可研及监理等费用3 741.07万元。”该问题截止到2024年7月22日仍在“持续整改”中,未完成整改。”通过政府化债和工程审计,已经拨付或审计项目资金,现尚欠云南建投约2亿项目款,研究将部分拖欠工程款纳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进一步化解相关债务问题。(持续整改);四是(福审发〔2022〕19号)中“国有资产账实不符75161.02元问题一直未整改。”问题,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于2024年7月12日发函至县财政局申请对已拆除原值75161.02元固定资产作核销处理,县财政局于2024年10月8日批复后已进行下账处理(完成整改);五是(福审发〔2022〕37号)中“(一)未履行项目建设变更程序”问题,督促县民宗局做好项目变更手续,目前乡镇已报请示至县民宗局,由于项目按乡镇打包在一起,部分项目尚未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内容可能有变动,暂未进行手续变更(持续整改);六是(福审发〔2022〕37号)中“(二)未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问题,督促县民宗局与审批部门(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对接,各乡镇积极主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目前架科底乡已取得回复意见,其他乡镇大部分未涉及建设用地,仅有少部分项目涉及建设用地,目前涉及乡镇正在进行梳理,并对接推进中(持续整改);七是(福审发〔2022〕37号)中“(三)多计设计费133524.93元”督促县民宗局加强和设计方联系,及时追回多付的设计费用,经匹河乡与设计方协商,设计方以支付价格补设计,目前匹河乡已收到最新设计稿(整改完成);八是(福审发〔2022〕37号)中“(四)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问题,目前已按相关规定完成2021年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整改完成);九是(福审发〔2022〕37号)中“五、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问题,督促各乡镇及时按要求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目前均已签订施工合同(整改完成);十是(福审调报〔2023〕4号)中“2022年云南省科技计划(省本级)第六批项目经费支持保障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员经费120000元,支出缓慢问题”我局于2024年7月12日上报请示怒江州科技局资金原渠道退回,怒江州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资金原渠道退回,并将资金退回请示上报省科技厅,2025年1月8日省科技厅批复同意原渠道退回资金,涉及经费已于2025年1月17日原渠道退回省科技厅办公室(整改完成);十一和十二是(福审报〔2023〕4号)中“(1)多计工程价款806960.56元。”“(2)挤占项目资金18000元。”云南万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已按照相关程序退回2020年福贡县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中上帕镇达友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及挤占部分项目资金(整改完成)。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持续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411422;电子邮箱:fgfzgg@163.com。
中共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党组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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