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福贡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6起党员、公职人员故意伤害、酒驾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的问题通报如下:
丰利少,福贡县上帕镇润福社区党支部预备党员,2024年11月18日因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四贯,福贡县上帕镇泽福社区党支部党员,2025年2月1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张秀华,福贡县架科底乡里吾底村第一党支部党员,2025年3月21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邓加言,福贡县架科底乡里吾底村第一党支部党员,2025年4月21日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
罗四益,福贡县匹河乡老姆登村第四党支部党员,2025年4月27日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
付干益,福贡县上帕镇润福社区党支部党员,2025年5月2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福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贡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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