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证据通知书条款引用错误,应该是《工作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而不是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
“情况说明不应该为复印件,如的确只能提供复印件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需写明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
……
这是福贡县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时,案件审理室主任向乡(镇)纪委工作人员指出查找的问题并说明接下来将如何整改的情景。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案件质量和业务能力,近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关键点,对全县2022年已办结的立案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评查工作先由各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自查,再结合集中检查边评边讲,逐案逐卷解剖过筛,实现以评促改、以查代训,促进办案质量和人员素质“双提升”。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督促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2022年度已办结立案件54件的评查工作,此次评查工作共发现问题3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这样面对面地查找问题、分析案件,不仅能够检视我们平时工作的成效,也能查找出知识的盲区,帮助我们理清思路、找出差距,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快速提升。”马吉乡纪委书记表示。
为切实运用好评查成果,该县纪委监委及时梳理汇总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实际分类,汇总整理成“错题集”,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讲解、案件复盘等方式,详实地介绍典型案件的特点、经验做法、取得效果,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关键在‘查’,重点在‘评’。以往大家各办各的案,横向交流很少,通过此次评查问题汇总集中培训,既能检验案件办理成效,同时也能够相互学习借鉴经验,促进案件质量提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探索提升办案质量新方法、新路径,以全面评查促进问题整改,倒逼案件质量提升,通过精品案件培训讲解正向激励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提高执纪执法工作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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