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他们学校组织校职工体检,每人可以报销1400元的体检费,这不符合规定吧?”近日,福贡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子里甲乡亚谷完小开展巡察“回头看”时,组员小密刚结束个别谈话后提出了疑问。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的健康体检费补助标准是有规定的,补助标准没有这么多,已经超出规定报销了。”组长耐心地解释道。
“那现在我们需要把相关的政策依据找出来。”巡察组成员发现超标准报销体检费的问题,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交流着。
“小密、小胡,你俩找一下关于干部职工健康体检费用报销的相关文件材料。小张,我们俩去找子里甲乡亚谷完小财务室查阅资料核实情况。”组长随即作出工作安排,巡察组成员兵分两路开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
期间得知,根据《怒江州卫生计生委 怒江州财政局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女性职工体检费报销不超过800元/人次,男性职工不超过650元/人次,子里甲乡亚谷完小校职工每人可以报销1400元明显已经超过标准。
另一组在查看子里甲乡亚谷完小职工体检财务支出凭证时,发现子里甲乡亚谷完小校班子成员以关心关爱干部职工为由,通过集体会议研究决定提高校职工体检报销费用为每人不超过1400元,通过比对共有15名校职工超标准报销了8930.06元。
了解清楚问题后,巡察组把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核实处置。
经查,子里甲乡亚谷完小校长邓某某因不学习、不研究政策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力,受到面诫勉问责,超标准报销的8930.06元体检费全部追回。
“超标准报销体检费问题看似是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实际上是领导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握不精准。”福贡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表示,下一步将聚焦巡察监督内容,立足被巡察党组织特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借用车辆等多种情形的问题不妥协,围绕“国之大者”和“民生小事”深化政治监督,持续释放从严治党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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